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行政执法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5028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9月25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桂水政法〔2023〕4号)
发文字号:桂水政法〔2023〕4号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5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桂水政法〔2023〕4号)

2023-09-25 16: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厘清我区水行政执法责任,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自治区水利厅参照水利部公告的《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梳理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指导目录》),现印发你们。

请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指导目录》,结合“三定”规定等实际,编制本单位的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同时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9月25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指导目录(2023年版).docx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