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水利局、广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20〕21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评价报告》精神,现将“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资金清算投资计划和绩效奖励资金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下达“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资金清算计划总投资2129.9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26.00万元,市县配套及项目单位自筹2455.96万元(详见附件1)。下达绩效奖励资金投资计划570.00万元(详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迅速将计划转发到有关县(市、区)和下属机构,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清算“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下达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20〕146号清算收回中央财政奖励资金326万元和下达绩效奖励资金570万元),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二、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190号)和《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14号)进行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
三、请督促各项目业主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绩效目标开展工作,安排好各项建设任务,切实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次年度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
附件:1.广西“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河流资金投资计划清算表
2.广西“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绩效奖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3.广西“十三五”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绩效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9月16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