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水利厅2020年部门预算及2020—2022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函》(桂财预函〔2020〕105号)以及自治区本级财政2020年计划安排的水利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现将2020年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第三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11120万元(自治区资金8000万元、市县资金3120万元),项目类型包括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水利建设工作激励、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等四类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并于7月20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
二、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20〕37号和桂整合〔2020〕17号文下达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及时发挥效益,年终时要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及财政厅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的效益情况。
附件:1.2020年自治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表
2.2020年自治区水利建设工作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3.2020年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4.2020年自治区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投资计划表
5.2020年自治区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6.2020年自治区水利建设工作激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7.2020年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8.2020年自治区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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