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水利局、自治区水文中心:
为支持我区做好水毁水利设施修复,经研究,现将财政部以财农〔2019〕77号拨付我区的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到有关县(市、区)和项目建设单位。请你们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19〕107号拨付了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按《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9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农业生产救灾及防汛抗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7〕14号)加强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保证工程安全度汛。
附件:1.2019年中央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表
2.2019年中央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表(分解到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8月30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