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水利局:
你们关于申请调整水库进库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收悉,鉴于提出拟调整的项目存在投资计划下达前已由其他资金渠道实施完成、项目征地困难、资金节余等问题,经研究,同意调整部分水库进库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将投资计划调整表下达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有关县(市、区),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财农〔2018〕175号调整了自治区资金),严格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尽快完工,及早发挥效益。
附件:水库进库道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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