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陆川县2017年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应急度汛)项目投资计划的请示》(玉水报〔2017〕109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桂水规计〔2017〕43号下达给陆川县温泉镇马骝河万丈河段水毁修复工程中央特大防汛补助费45万元投资计划调整为陆川县良田镇龙口村高岭坑河堤水毁修复工程和陆川县横山镇陆洪村十一队门口垌排洪渠堤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投资计划调整详见附件)。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及时将调整投资计划下达到陆川县,并督促陆川县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附件:投资计划调整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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