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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25664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1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钟山县思勤江·荷塘水利风景区为自治区水利风景区的通知(桂水河湖〔2021〕7号)
发文字号:桂水河湖〔2021〕7号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钟山县思勤江·荷塘水利风景区为自治区水利风景区的通知(桂水河湖〔2021〕7号)

2021-08-11 16: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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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水利局:

根据水利部《水利风景区评价标准(SL300—2013)》和《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等规定,经水利厅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同意钟山县思勤江·荷塘水利风景区为“自治区水利风景区”,现予以公布。

附件:钟山县思勤江·荷塘水利风景区评审意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8月11日

桂水河湖〔2021〕7号(附件).doc

桂水河湖〔2021〕7号(附件之附件1).xlsx

桂水河湖〔2021〕7号(附件之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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