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河道、航道整治砂石综合利用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项目所在地的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对河道、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有许可权限的水利、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项目建设监督管理。
相关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道、航道整治砂石综合利用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水河湖〔2021〕1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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