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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表

2021-12-30 15: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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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文号

发布时间

废止依据和理由

备注

1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水基〔2007〕10号

2007年3月19日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水办政法〔2017〕21号),《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实施14年,已超过5年有效期;且该办法与水利部2017年10月出台的《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水安监〔2017〕341号)中一些重要规定不一致。因此,为适应稽察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废止该办法。


2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暨察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桂水基〔2011〕41号

2011年12月31日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水办政法〔2017〕21号),《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稽察人员管理办法》实施9年,已超过5年有效期;且该办法与水利部2017年10月出台的《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办法》(水安监〔2017〕341号)中一些重要规定不一致。因此,为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废止该办法。


3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水水管〔2005〕32号

2005年4月13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依据的上位法为《水利部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水利部第42号令《水利部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0年12月28日),《水利部堤防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因此,桂水水管〔2005〕32号同步废止。


4

关于印发《广西中小河流治理示范工程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水水管〔2013〕121号

2013年9月11日

2013年7月19日,自治区水利厅下发《关于印发<广西中小河流治理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水水管〔2013〕100号),时间安排为2013年7月至2014年12月,为做好示范工程考核工作,出台了《广西中小河流治理示范工程考评暂行办法》(桂水水管〔2013〕121号)。目前,自治区水利厅不再开展示范工程考评工作。因此,废止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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