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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桂水审批〔2020〕100号)

2020-09-11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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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城区堤防工程管理中心:

你单位报来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项目代码:2018-451402-76-01-040513)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主要为崇左市城区应急备用供水及中泰产业园正常供水取水口位于客兰水库大坝上游约800的水库左岸,坐标为东经107°38' 28"北纬22°24' 2"。崇左市中心城区现状人口约17万人,至2030年将形成人口超过60万的大城市,目前中心城区用水主要抽取左江干流水,水源单一,崇左市位于左江下游,原未建设有备用水源,存在饮用水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广西中泰崇左产业园总体规划2013-2030)》,中泰产业园的总体发展定位为中泰合作示范城中国东盟食品城崇左活力新副城陆路东盟新枢纽,规划年总人口规模为18万人常住人口约15万人),为解决崇左市中心城区水源单一和确保中泰产业园区生活供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同意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在客兰水库取水。

二、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取水水源为客兰水库客兰水库多年平均来水量为13292m3,驮英水库向客兰水库多年平均补水量为4541m3,项目年取水量为3356m3在驮英水库补水条件下,客兰水库能满足本工程用水要求,供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水量可靠。客兰水库坝址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库库尾除总磷外水质满足Ⅲ类标准;驮英水库坝址断面水质满足Ⅲ类标准,库尾断面的水质满足Ⅱ类标准,项目取水水质基本满足要求。因此,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为生活供水,规划年从客兰水库取水规模为21.6m3/d年取水量为3356m3,其中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取水规模为10.8m3/d年取水量为324m3,中泰产业园常规取水规模为10.8m3/d年取水量为3032m3工程属鼓励类水利产业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区域经济发展、水功能区划、区域用水安全、区域水资源合理配置和区域水资源管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取用水基本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3356m3

四、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取水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河道生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上下游用水户的影响较小。你单位应落实《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崇左市城区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并可接入我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接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用水流程图);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八、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申字〔2020〕第00015号。

九、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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