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行政审批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桂东电力贺州燃煤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桂水审批〔2020〕85号)

2020-08-12 15: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广西桂东电力贺州燃煤发电项目取水许可的函》项目代码:2020-450000-44-02-034775和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取水口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贺江右岸,信都水文站下游约3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1°42′56,北纬23°5910项目已建成2×350MW燃煤发电机组,是以提质煤(半焦)为燃料的超临界火电项目项目为贺州市的经济建设发展起到推进作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取用水是必要的。同意广西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贺江上取水。

二、取水口断面多年平均流量为196m3/s,多年平均来水量为61.8亿m397%保证率年平均流量为104m3/s,来水量为32.5亿m3,项目最大取水流量0.49m3/s,最大日取水量4.27m3/d,多年平均年取水量为1016m3,根据现状水平年、规划水平年取水口来水流量,在满足用水户及下游生态用水前提下,97%保证率水平年可供水量为13.5亿m3,取水口来水量、可供水量均能满足项目取水量要求,取水水量可靠。项目取水口所在河段水质目标为类,现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因此,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最大日取水量4.27m3/d,多年平均年取水总量为1016m3其中热季580m3、冷季436m3预测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受水区主要用水指标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项目年取水量1016m3

四、该项目单位用水指标满足用水定额及相关节水要求。项目采用循环用水,一是回收工业用水作为循环水的补给水;二是将循环系统中排污水的一部分作为锅炉补给水、输煤系统用水、灰场喷洒水、脱硫系统工艺用水、干灰加湿;三是净水站自用水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工艺进行处理后,将大部分的水回收后重新送到净水站作为原水使用;四是将脱硫废水处理后作为干灰加湿和灰场喷洒;五是将锅炉补给水系统反冲洗水和氨区喷淋排水经处理后作为循环水系统补给水。节水工程措施基本合理。

五、该项目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上下游取、用水户影响不大公司应落实《广西桂东电力贺州燃煤发电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六、项目退水主要为火电循环冷却水废水废水排放量为热季165m3/h冷季45m3/h,年退水总量为68m3,均通过压力钢管排至林洞河后汇入贺江退水对水功能区、水生态和第三者影响较小。下一步,应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善温排水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水资源监控设备技术要求并可接入我厅实时监测系统的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和接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包括用水工艺设备情况和用水流程图);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申字〔2020〕第00011号。

十一、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812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