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秦镜水库管理所:
你单位《关于申请玉林市陆川县秦镜水库项目取水许可的函》(项目代码:2017-450922-76-01-009350)和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陆川县秦镜水库主坝位于陆川县沙坡镇秦镜村槟榔口屯南向800m处,地理位置为东经110°19′33″,北纬22°21′25″,项目建设以城区供水和河道生态补水为主,可以解决九洲江流域工程性缺水和水质性缺水问题,除满足供水需求外,还可将榕江坝汛期多余水量引入秦镜水库重新进行分配,向九洲江流域补水,改善九洲江陆川县城区乃至下游河段的整体水环境质量,符合《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陆川县秦镜水库在九洲江和溶江坝取水。
二、陆川县秦镜水库本库及溶江坝多年平均流量分别为0.048m3/s、1.5m3/s,秦镜水库坝址天然径流量为149.4万m3,文龙引水工程引水量3380.8万m3,城区生活供水量为1584.7万m3,对九洲江河道生态补水量为968.4万m3,供水保证率达到95%,取水水量可靠;秦镜水库、溶江坝、文龙水库水质现状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评价,分别为Ⅲ类、Ⅳ类、劣Ⅴ类水,项目建设要同步实施对水源地采取关停养殖场、加强排污口管理、引水渠道设置盖板、设置生态植物浮床、加强水质监测等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方能满足供水水质的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为城区供水和河道生态补水,2030年供水规模为丰水期供水11万m3/d,枯水期供水2万m3/d,2030年供水取水量为1584.7万m3,对九洲江河道生态补水量为968.4万m3。预测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受水区主要用水指标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水库工程年取水量2553.1万m3。
四、该项目单位用水指标满足用水定额及相关节水要求。项目加强受水区供水管网配套建设,降低输配水管网漏失率,限期淘汰耗水大、技术落后的工艺设备,应用渠道防渗技术,安装取用水监控、计量设施,并要求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节水措施基本合理。
五、陆川县秦镜水库取水对广西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陆川发电分公司文龙电站水力发电造成影响,陆川发电分公司已出具同意秦镜水库从文龙电站引水渠道取水的意见,陆川县水利工程工作站已出具涉及第三方补偿问题的承诺函,具体补偿措施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项目的建设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其他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秦镜水库本库及溶江坝按照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0048m3/s、0.15m3/s下泄生态基流,其中秦镜水库本库通过生态放水隧洞流量控制阀下放,溶江坝通过渠首生态放水闸下放。你单位应落实《广西陆川县秦镜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六、陆川县秦镜水库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厅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经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申字〔2020〕第00008号。
十、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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