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宣县益丰农村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广西武宣县高达水库枢纽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的函》(项目代码:2017-451323-76-01-001130)和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武宣县高达水库坝址位于东乡镇合群村高达屯旁的东乡河支流高达河上,地理位置为东经109°52′53″,北纬23°41′45″。项目建设以供水为主,兼顾灌溉、事故备用等效益,向武宣镇、东乡镇和三里镇供水,解决现有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符合《西南五省区市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要求,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同意武宣县高达水库在东乡河支流高达河上取水。
二、武宣县高达水库多年平均流量为0.736m3/s,多年平均径流量为2321万m3,水库多年平均可供水量1702万m3,其中生活供水量1341万m3,灌溉水量361万m3,规划年人饮供水保证率达到97%,灌溉保证率达到85%,取水水量可靠。取水口现状水质基本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标准。因此,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三、项目取水用途以城乡供水为主,兼顾灌溉、事故备用,规划年人饮最大日供水量4.47万m3/d,平均日供水量3.72万m3/d,年均城乡供水量1341万m3;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为361万m3。预测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用水定额标准,受水区主要用水指标符合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取用水合理。同意该水库工程年取水量1702万m3。
四、该项目单位用水指标满足用水定额及相关节水要求。项目采用新型管材及先进施工技术,加强管网建设,减少输配水、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水量;用水区推广运用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和节水器具;废污水回用等措施基本合理。
五、武宣县高达水库对论证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上下游取、用水户影响不大,按照坝址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10%即0.074m3/s下泄生态基流,并通过输水涵管下放。你单位应落实《广西武宣县高达水库枢纽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
六、武宣县高达水库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厅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取水工程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请将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验收申请函、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安装运行情况,计量设施认证及检定或核准情况,取用水记录;节水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水质监测结果、经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蓄水调度运行方案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厅,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工程取水后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九、本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书批准编号为:(桂)申字〔2020〕第00007号。
十、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未取得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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