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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桂水水保函〔2020〕14号)

2020-10-12 09: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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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硕隆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2020929日,我厅联合崇左市水利局、大新县水利局、天等县水利局组成检查评估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现场询问的形式,对你公司建设的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广西隆安至硕龙公路涉及南宁市隆安县、崇左市大新县、天等县。本工程为新建工程,主线全长107.839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20km/h。工程主线共设桥梁21512m/63座,隧道24603/61座,涵洞239道。工程总投资134.27亿元,工程于20185月开工,计划于202310月完工。

建设单位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项目开工前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成立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制定了水土保持体系框图,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落实、管理。目前工程由于用地问题,处于停工状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内屯互通路基开挖未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2.未按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3.未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整改意见、建议。

1.完善开挖边坡的临时苫盖措施

2尽快开展监测工作,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按时向我厅及项目所在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季报、年报;

3.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请按照上述整改意见于202011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于20201210日前寄送至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及南宁市水利局、崇左市水利局、隆安县水利局、大新县水利局、天等县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联系人:陈炫宇    

联系电话:0771-2185277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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