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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核发广西天等县念向、伏漫、那利水库联合水源工程取水许可证的通知(桂水资源〔2020〕28号)

2020-10-12 09: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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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水利局

天等县念向、伏漫、那利水库联合水源工程已建成。应你们申请,我厅对取水工程进行了验收,验收合格,同意核发取水许可证,批准年取水总量为1152m3,取水许可证编号为取水(桂)字〔2020〕第00013号,有效期从20201010日~2030109日。同时,下达2020年度用水计划为1152m3

请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广西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办法》(自治区政府令第25号)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监督管理,落实各项节约用水措施;加强取水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控设施维护,按时报送取水量资料,并于每年1231日前向我厅报送当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请于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厅提出取水延续申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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