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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9803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8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取水许可初审的意见(桂水政服〔2024〕6号)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4〕6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8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取水许可初审的意见(桂水政服〔2024〕6号)

2024-04-28 15: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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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发来《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初审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提出如下意见。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氧化铝、预焙阳极、二期矿区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市霞光大道左侧,项目申请年取水1597.5万立方米,项目运行期取水地点为平果市S52那厘右江特大桥上游约900m右江右岸。本项目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配置、地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及相关河流水功能区划要求,同意呈报珠江水利委员会审批。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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