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64754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6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准予变更的函(桂水函〔2022〕230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2〕23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6日 |
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已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同意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彭方清,并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7月26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