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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6475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6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准予变更的函(桂水函〔2022〕230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2〕230号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6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准予变更的函(桂水函〔2022〕230号)

2022-07-26 16: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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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已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等有关规定,你公司提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经研究,同意取水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彭方清,并核发新的取水许可证。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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