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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12595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成文日期:2022年03月31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处理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通报(桂水函〔2022〕61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2〕61号发布日期:2022年03月31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处理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通报(桂水函〔2022〕61号)

2022-03-31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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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经核实,2022年3月25日,李维孟作为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水利评标专家,在参加广西田林县浪平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勘察设计工作)编制服务项目的评审活动时,迟到80分钟,严重影响该项目的评标工作。根据《广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广西水利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规定,从本通报印发之日起,李维孟6个月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请各市水利局进一步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环境。同时各位评标专家要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共同维护和促进广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市场健康发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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