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水土保持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天湖水电站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

2021-05-21 16: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天湖发电分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全州县天湖水电站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自主验收报备的函》(全天湖发电司函〔2021〕10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厅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1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份,验收公示证明1份,现予以报备。

请你单位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厅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5月21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