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的要求,规范和强化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切实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我厅对本级审批的10个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见附件2)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书面检查,请相关生产建设单位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见附件1),并于2020年12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相关生产建设单位不按要求提交自查报告或者自查报告内容弄虚作假、隐瞒问题,编造或篡改数据的,我厅将根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列入水土保持“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在水利建设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联 系 人:陈炫宇 电 话:0771-2185277
电子邮箱:gxstbcc@163.com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汇报提纲
2.2020年度水土保持书面检查生产建设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1
1.生产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主体工程进度情况完成比例,水土保持工程、植物措施进度情况完成比例等。
2.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2.1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情况,包括水土保持篇章编制情况,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和投资概算落实情况。
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情况,重点叙述弃土(渣)场和取土场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情况。
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介绍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及审批或备案情况,弃土场、排泥场是否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地点等情况。
2.2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情况
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包括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落实情况,水土保持任务与投资是否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细化落实等。
水土保持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档案资料管理情况。
2.3水土保持措施实施
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措施的施工进度和工程量情况,以及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弃土(渣)场、取土场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的位置及数量变化情况及防护情况。
项目建设区地表土的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情况。
2.4水土保持监测监理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单位、监测人员、监测过程、监测设施、监测结果和结论,是否按时报送监测季报材料等。
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包括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监理过程、对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情况。
2.5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和反馈情况(逐一说明是否整改到位,并附有关佐证照片)。
2.6水土保持投资落实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提供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凭证)。
2.7水土保持单位工程验收和自查初验情况
水土保持设施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完工时,生产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及时组织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初验,进行质量控制和过程管理情况。
附件2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广西滨海公路公车至钦州港区段 |
2 | 岑溪南渡至陆川公路工程 |
3 | 南宁市伶俐至钦州陆屋公路 |
4 | G355线苍梧黎埠至昭平马江公路 |
5 | 马子岭风电场二期工程 |
6 | 桂林至柳城公路 |
7 | 广西融水至河池高速公路工程 |
8 | 柳州经合山至南宁公路 |
9 | 广西融水摩天岭、梓山坪风电场送出工程 |
10 | 新建防城港至东兴铁路 |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