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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事中评估)意见的函(桂水水保函〔2020〕8号)

2020-08-24 15:4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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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玉铁路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减少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2020812日,我厅联合南宁市水利局、玉林市水利局,在横县水利局、玉州区水利局、兴业县水利局的配合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现场询问的形式,对你公司建设的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新建南宁至玉林铁路涉及南宁市青秀区、横县、贵港市港南区、玉林市兴业县、玉州区和北流市。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正线主要技术标准为高速铁路、电力牵引、设计速度350km/h。本工程正线长度190.22km,桥梁117.26 km /122座,隧道36.09km/33座,正线桥隧比80.61%,设站6座,其中南宁东为既有车站,五合站、六景站、横县站、兴业南站、玉林北站为新建站。工程总投资291.25亿元,工程于201912月开工,计划于202312月完工,总工期48个月。

建设单位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制定了水土保持体系框图,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落实、管理;设计单位已完成全部开工标段的水土保持设计图纸;正在施工的良睦隧道进口、兴业站等施工区域采取了表土剥离、边坡苫盖、截排水沟、恢复植被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减少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已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建议

(一)存在主要问题

1工程已开工,未正常开展监测工作

2.部分施工区域临时措施不完善,缺少临时排水、苫盖

3.部分弃渣场存在变更,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

4DK123+900DK145+930等弃渣场防护措施滞后,排水设施不完善;

5.弃渣场未采取表土剥离

(二)整改意见、建议

1尽快开展监测工作,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并按时向我厅及项目所在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季报、年报

2完善施工区的排水措施加强裸露边坡的苫盖

3.按规定及时履行弃渣场变更手续;

4.尽快落实弃渣场拦挡、排水等水土保持措施;后续启用的弃渣场应遵循“先拦后弃”的原则,切实做好弃渣场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水土流失;

5.及时对表土进行剥离,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合理保存利用

请你单位按照上述整改意见于20201030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于20201110日前寄送至水利厅水土保持处及南宁市水利局、玉林市水利局、横县水利局、玉州区水利局、兴业县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人:陈炫宇

联系电话:0771-2185277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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