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落实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要求,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类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书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推行区域评估试点的实施意见》(桂发改重大〔2019〕639号),参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我厅制定了《广西各类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及时向我厅水土保持处反馈(电话:0771-2185289,邮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7月21日
广西各类开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编制技术要点(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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