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水土保持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3-08-08 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广西柳梧铁路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7日,我厅联合柳州市水利局、梧州市水利局、贵港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在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对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新建柳州至广州铁路柳州至梧州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东部,线路自进德站起,线路终点为梧州站。线路涉及柳州市柳江区,来宾市象州县、武宣县,贵港市桂平市、平南县,梧州市藤县、苍梧县、长洲区。本工程为新建建设类工程,正线主要技术标准为Ⅰ级铁路、电力牵引、设计速度160km/h。正线长238.129km,。项目已于2021年6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6年6月建设完成。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工程挖填方边坡、隧道进出口边坡等实施了相关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临时防护及植物措施,已建成的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了项目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土保持建设管理不到位,未按照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要求落实参建各方水土保持责任。

(二)项目弃渣量及弃渣场位置发生较大变化,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三)东华山隧道入口处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边坡未布设临时截排水措施及防护措施;东华山隧道土石方综合利用加工场地未布设截排水措施,场地边坡未进行有效防护,场区内临时堆土、堆料未进行临时苫盖等防护措施。

(四)DK241+865.12井村安平河特大桥、DK146+768.33平南乌江特大桥、DK114+565.93金田紫荆河特大桥、DK46+735.00盘龙柳江特大桥桥墩临时施工平台的临河边坡施工过程中未及时布设临时拦挡防护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五)藤县濛江镇垌村G321国道K328+277处浔江河段渣土乱堆乱弃,侵占部分河道。

(六)太平隧道进口(DK83+750线路左侧280米)处弃渣场未进行表土剥离并单独堆放、保存,弃渣场内未布设截排水措施、拦挡、防护措施。

(七)DK33+00左侧700m处弃渣场边坡未及时布设截排水措施,弃渣场弃渣已结束,水土保持植物措施落实相对滞后。

(八)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三、整改意见与建议

(一)加强水土保持组织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主体责任,明确各参建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义务,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落实到位。依法配合各级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二)及时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在水土保持方案明确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三)完善东华山隧道入口处临时施工便道、施工平台边坡防护及截排水措施。落实东华山隧道开挖土石方综合利用加工场地相关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对场区高边坡进行分级放坡,并配套布设场区截排水措施,落实场区内临时堆土、堆料临时防护措施。

(四)全面落实DK241+865.12井村安平河特大桥、DK146+768.33平南乌江特大桥、DK114+565.93金田紫荆河特大桥、DK46+735.00盘龙柳江特大桥桥墩临时施工平台临河边坡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等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时清理侵占河道的土石方。

(五)及时清理倾倒至浔江藤县濛江镇平田组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内弃渣,加强对河道上的临时便道管理。

(六)加强弃渣场占地的表土剥离、保存及利用工作,严格按照“先拦后弃”的原则,尽快落实太平隧道进口(DK83+750线路左侧280米)处弃渣场挡渣墙,布设截排水措施,消除水土流失隐患。

(七)全面落实DK33+00左侧700m处弃渣场边坡截排水措施,及时布设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并加强后续管护。

(八)按照规定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督促水土保持监理单位落实水土保持监理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对照监督检查意见以及水土保持监测反馈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落实整改工作。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自查,举一反三,督促各参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土流失危害,并加快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

请你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前按照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前寄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及柳州市水利局、梧州市水利局、贵港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请柳州市水利局、梧州市水利局、贵港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复核报告于2023年11月10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 系 人:王坤豪联系电话:0771-2185277

邮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8日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