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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3-08-08 10:2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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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我厅联合贵港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在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对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项目起点位于平南县官成镇下马子村北侧,终点位于武宣县武宣镇七星村东南侧,途径平南县、桂平市、武宣县,路线总长63.67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16384.5米/55座,其中一般性特大桥、大桥15165.9米/38座,中桥1218.6米/17座;隧道13286米/7座;互通式立交7处,涵洞81道,天桥6座,平面交叉16处。工程于2021年2月开工建设。除思旺连接线外,主线已于2023年3月建成通车。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道路两侧实施了部分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部分弃渣场实施了表土剥离、拦挡工程、截排水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了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取土场、弃渣场发生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

(二)K48+200右侧弃渣场下游存在民房等敏感点,弃渣场坡面截排水及沉沙措施布设不合理,未开展表土回覆工作;K35+500右侧弃渣场下游存在桥梁等敏感点;K33+200右侧弃渣场临近村屯,选址不合理。

(三)K7+800取土场无坡面截排水措施,高边坡未落实边坡防护措施,取土场未落实水土保持植物措施。

(四)K35+500桥梁下存在渣土乱堆乱弃,侵占部分河道。

(五)部分施工生产生活区未进行场地平整、回覆表土和复绿。

三、整改意见与建议

(一)及时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在水土保持方案明确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二)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变更方案,逐一落实弃渣场水土保持措施。进一步复核水土保持方案已批复的弃渣场选址,对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敏感区域有重大影响的,要变更弃渣场位置。弃渣场下游一定范围有敏感因素的,应进行论证且论证结论能够支撑选址合规要求。

(三)完善K7+800等取土场坡面截排水措施、严格落实坡面防护措施等相关水土保持措施。

(四)及时清理K35+500桥梁下弃渣,消除水土流失隐患。

(五)加强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场地平整、回覆表土和植被恢复工作。

(六)工程完工后尽快履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手续。

请你公司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及时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于2023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及贵港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请贵港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复核情况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王坤豪

联系电话:0771-2185277

邮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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