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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马子岭风电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3-08-08 10: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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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我厅联合北海市水利局,在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等形式,对马子岭风电场二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马子岭风电场二期工程位于北海市合浦县与玉林市博白县交界的山脊。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0台3000KW和8台2500K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配套工程为14.6km的场内施工临时道路,19.2km集电35KV线路,110KV升压站二期电气扩建工程。工程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已于2021年10月竣工。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项目区实施了部分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一定程度上防治了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不健全,水土保持工作制度不完善,参建单位水土保持责任不明确,如参建各方对项目挖填方、弃渣场等关键数据不了解,项目弃渣不知去向。

(二)项目新增2处弃渣场,未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手续。弃渣场未分级堆放,未采取表土剥离回覆、坡脚拦挡、截排水等措施,渣体坡面未布设植物措施。

(三)项目道路和电缆建设区存在弃渣乱堆乱弃、顺坡溜渣;道路上下边坡无截排水、沉沙措施,坡脚无拦挡,坡面裸露严重,未落实坡面防护与植物措施;未全面落实路面截排水、沉沙措施。

(四)风力发电场区未落实相关水土保持措施。如项目风机场地边坡裸露,风机平台土地裸露,未进行表土回覆,未实施截排水等防护措施。

(五)未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及时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季报数据内容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

(六)工程已完工,未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整改意见与建议

(一)健全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制度,明确参建各方水土保持责任。

(二)尽快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批工作,完善水土保持后续设计,严格按照后续设计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尽快落实新增2处弃渣场表土回覆、坡脚拦挡、坡面分级、截排水等措施,坡面落实植物措施。

(三)全面清理项目道路和电缆建设区沿路堆渣,经论证符合弃渣场选址标准且无法清理的,按照弃渣场标准进行水土保持措施设计、施工。加强道路边坡水土保持防护工作,加强路面排水、沉沙等措施布设。

(四)完善风力发电场区、风机平台的截排水沟、表土回覆、场地平整和恢复植被等措施。

(五)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复核并完善相关监测内容,提高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并按照实际情况如实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

(六)尽快履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手续。

请你公司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于2023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及北海市水利局、玉林市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请北海市水利局、玉林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复核情况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王坤豪联系电话:0771-2185277

邮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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