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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思至峒中口岸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3-08-08 09: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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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发展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5日,我厅联合防城港市水利局,在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对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思至峒中口岸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龙胜-峒中口岸公路上思至峒中口岸段位于防城港市上思县、防城区和崇左市宁明县境内,为建设类新建工程。项目路线由主线和3条连接线组成,主线自东北向西南走向,起于上思县西面合那高速七门互通处,路线向南经上思县思阳镇、叫安镇、华兰镇、平福乡、南屏瑶族乡、宁明县那楠乡、防城区峒中镇,终于峒中镇峒沙附近,主线全长82.176km。工程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目前工程处于建设状态。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对主体工程区实施了部分表土剥离、截排水工程和护坡工程,对施工道路边坡实施了部分临时覆盖、播撒草籽等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了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K76+000右侧弃渣场、K34+600右侧弃渣场、L2K2+550弃渣场、K80+700左侧取土场位置发生变化,未及时履行变更手续,未开展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工作。

(三)K80+700左侧取土场未落实截排水、植物等水土保持措施。

(四)K76+000右侧弃渣场、K34+600右侧弃渣场、L2K2+550弃渣场未分级堆放,有顺坡溜渣现象,拦挡、截排水、沉沙等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存在严重水土流失隐患。

(五)部分施工道路排水措施、临时拦挡、植物措施落实不及时。

(六)未按规定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理。

三、整改意见与建议

(一)后续工程施工中应加强表土剥离、保存和利用。

(二)完善弃渣场后续水土保持设计,及时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手续,在水土保持方案明确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三)尽快落实取土场截排水、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

(四)尽快做好相关弃渣场防护工作,完善弃渣场拦挡、排水、沉沙等措施。

(五)加强道路边坡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对正在施工中的道路边坡做好相应临时拦挡、防护、排水及植物等措施。

(六)委托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管理,对照监督检查意见以及水土保持监测反馈的问题,采取强有力措施尽快落实整改工作。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水土保持工作自查,举一反三,督促各参建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水土流失危害,并加快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进度,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到位。

(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规范要求,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变更手续。

请你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前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寄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及防城港市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水利厅水保处邮箱。

请防城港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对工程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形成整改情况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 系 人:王坤豪

联系电话:0771-2185277

邮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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