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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贺州至巴马公路(来宾至都安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2023-08-08 09:1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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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恒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7月6日,我厅联合河池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在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下,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和座谈交流的形式,对贺州至巴马公路(来宾至都安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意见如下:

一、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贺州至巴马公路(来宾至都安段)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忻城县)、南宁市(马山县)和河池市(都安县)境内。工程由主线和忻城连接线组成,总长145.479km,其中主线长133.871km,忻城连接线长11.608km。本项目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26m,沥青混凝土路面。忻城连接线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2m。工程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6月通车试运营。

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部分拦挡、截排水、边坡防护、临时覆盖及植物措施,部分弃渣场采用了分级、削坡、复耕或植被恢复等措施,有效防治了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K338+000处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K340+800左侧100m临时堆土场部分堆料侵占河道管理范围,部分场地裸露,存在水土流失隐患。

(二)忻城连接线L1K8+100左侧弃渣场、K241+800左侧弃渣场、K238+050左侧弃渣场、K275+500右侧100m弃渣场、K252+100右侧弃渣场存在未布设拦挡、截排水及植被措施等问题。

(三)未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整改意见与建议

(一)及时清理K338+000处建筑材料临时堆放场及K340+800左侧100m临时堆土场侵占河道管理范围的堆料,并按乔灌草恢复植被。

(二)完善弃渣场拦挡、截排水、植被恢复等水土保持措施,消除水土流失隐患,确保防治效果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目标要求。

(三)尽快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

请你公司依法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按照上述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报告纸质版于2023年10月10日前寄送至自治区水利厅及南宁市水利局、河池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同时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发送至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邮箱。

请南宁市水利局、河池市水利局、来宾市水利局组织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于2023年11月10日前对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并形成整改复核情况报告报自治区水利厅。

联 系 人:王坤豪           联系电话:0771-2185277

邮    箱:gxstbcc@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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