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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国道322线苏圩(隆德)至凭祥(连城)公路工程(三期、四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

2019-12-27 17:01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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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

 

你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西公路发展中心关于申请国道322线苏圩(隆德)至凭祥(连城)公路工程(三期、四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厅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1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份,验收公示证明1份,单位名称变更通知文件1份,现予以报备。

 

请你单位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厅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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