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2年03月04日 |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的通知(桂水政服〔2022〕19号) | |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2〕1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4日 |
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广西南宁经钦州至防城港段改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请示》收悉,现通知如下:
我厅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2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份,验收公示证明1份,现予以报备。
请你公司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厅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3月4日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