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2-91441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 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标 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2021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函(桂水函〔2022〕40号) | |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2〕40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
各市人民政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148号)及《自治区水利厅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桂水函〔2021〕177号),自治区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已组织完成2021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告如下。
梧州市、贵港市、北海市、贺州市、桂林市考核等级为优秀,予以表扬。柳州市、南宁市、防城港市、玉林市、百色市、钦州市、河池市、来宾市、崇左市考核等级为良好。请各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桂政函〔2017〕1号)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我区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任务完成。
附件:2021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2022年2月28日
附件
2021年度广西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结果表
行政区 | 考核得分 | 考核等级 | |
1 | 梧州市 | 92.31 | 优秀 |
2 | 贵港市 | 91.59 | 优秀 |
3 | 北海市 | 91.31 | 优秀 |
4 | 贺州市 | 90.41 | 优秀 |
5 | 桂林市 | 90.31 | 优秀 |
6 | 柳州市 | 89.44 | 良好 |
7 | 南宁市 | 87.49 | 良好 |
8 | 防城港市 | 86.96 | 良好 |
9 | 玉林市 | 85.68 | 良好 |
10 | 百色市 | 85.42 | 良好 |
11 | 钦州市 | 83.81 | 良好 |
12 | 河池市 | 80.90 | 良好 |
13 | 来宾市 | 80.31 | 良好 |
14 | 崇左市 | 80.23 | 良好 |
注: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90分,80分≤良好<90分,60分≤合格<80分,不合格小于60分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