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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34844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4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80MW(一期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桂水政服〔2021〕7号)
发文字号:桂水政服〔2021〕7号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80MW(一期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的函(桂水政服〔2021〕7号)

2021-10-14 10: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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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协鑫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南宁市上林县白圩镇80MW(一期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函》收悉,现函复如下:

我厅收到水土保持设施鉴定书2份,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2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2份,验收公示证明1份,现予以报备。

请你公司加强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并配合我厅做好该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管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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