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精神和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安排,2020年第一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已经完成。经审核,陆明本等2021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有效期满延期条件,同意有效期延期3年,现予以公布。
请各有关单位自2020年6月22日起1个月内,携带委托书(授权书)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3楼水利厅政务窗口领取考核合格证书。
附件:2020年第一批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符合延期条件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附件:2020年第一批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满符合延期条件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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