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水利建设管理
索  引 号:000014349/2022-60884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1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水办建设〔2022〕23号)
发文字号:水办建设〔2022〕23号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

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水办建设〔2022〕23号)

2022-11-21 16: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延期、变更和注销等事项调整如下。

一、调整申请主体

“三类人员”本人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zwfw.gxzf.gov.cn)向考核管理部门提出证书申领、延续、变更和注销申请,也可递交纸质材料申请,“三类人员”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调整申请材料

根据水监督〔2022〕326号文明确的申请材料要求,我厅对“三类人员”证书申领(新证)、延期、工作单位变更、个人信息变更、企业名称变更、遗失补办和注销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调整,具体要求请参照所申请事项的办事指南。

附件:1.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

2.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领操作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  水利部关于修订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监督〔2022〕326号).doc

水办建设〔2022〕18号(附件2).docx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