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水利工程管理
索  引 号:000014349/2023-25156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7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水利系统大中型水库及水利厅直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桂水运管〔2023〕2号)
发文字号:桂水运管〔2023〕2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7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3年广西水利系统大中型水库及水利厅直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桂水运管〔2023〕2号)

2023-03-07 10:5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市水利局,凤亭河、那板水库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关于实行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现将2023年广西水利系统管辖的27座大型、178座中型和自治区水利厅直属的2座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相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管理单位督促提醒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有变动的,要及时做好责任人调整和责任交接工作,同时更新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大坝安全责任人信息。

附件:1.2023年广西水利系统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2.2023年广西水利系统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3.2023年自治区水利厅直属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3月7日

桂水运管〔2023〕2号(附件1).xls

桂水运管〔2023〕2号(附件2).xls

桂水运管〔2023〕2号(附件3).xls


文件下载: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