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余双同志为拟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5日至5月31日(5个工作日)。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实名反映。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2号自治区水利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23。
监督电话:0771-2185208。
附件: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度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4日
自治区水利厅2023年考试录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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