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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38659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1年11月02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13号)
发文字号:桂水农水〔2021〕13号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2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的通知(桂水农水〔2021〕13号)

2021-11-02 10: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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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方案的函》(桂水函〔2021〕123号),为做好2021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在征求各市意见并参考各市本年度农田水利投资力度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度各市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现将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任务下发给你们,请按照下达的考核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2021年各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2021年各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目标值

地区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南宁市

0.511

柳州市

0.511

桂林市

0.551

梧州市

0.512

北海市

0.511

防城港市

0.517

钦州市

0.508

贵港市

0.511

玉林市

0.509

百色市

0.508

贺州市

0.504

河池市

0.510

来宾市

0.511

崇左市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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