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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0〕46号)

2020-06-28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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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桥、李凤清、彭银星、黄良梅、黄丹红、林华德、潘燕飞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支持平南县河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及其配套排涝泵站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主办,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河口水闸位于平南县上渡镇河口村附近,座落在浔江一级支流河口河出口处,距平南县城约15km,闸址以上集雨面积96.2km2,是一座以防洪排涝为主,兼有灌溉、交通功能的中型水闸,保护区涉及平南县的大安镇、武林镇、上渡镇、镇隆镇等,保护人口17.25万人、耕地8.4万亩。由于工程长期运行、年久失修,目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影响了水闸正常运行,危及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约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河口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是必要的。

二、我厅对河口水闸除险加固工作高度重视,已将该项目列入了《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总体方案》,并于20139月专门安排了项目前期工作经费60万元。目前河口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初步设计已于201510月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进行了批复,批复概算总投资2447.96万元。

三、近年来,中央水利建设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国家172项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受资金规模限制,已暂缓安排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项目资金;而自治区本级水利建设资金主要用于重大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中小河流治理等中央水利投资项目的资金配套,每年自治区本级水利资金配套压力十分巨大。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贵港市水利局指导平南县水利局充分利用好乡村振兴资金、政府专项债、融资等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我厅也将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部门争取对河口水闸除险加固及其配套排涝工程给予一定的支持。

感谢你们对广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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