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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3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0〕42号)

2020-06-24 17: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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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雨、杨凤、邹春、杨剑锋、郭显芳、苏愈明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政府三农资金重点向贫困村扶贫产业倾斜的建议(033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分办,经研究,现就涉及水利方面问题答复如下:

一、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扶贫产业的发展成效事关贫困村脱贫质量与成色。加大扶贫产业的投入,特别是加大三农资金重点向贫困村扶贫产业倾斜,持续抓好扶贫产业增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是提升产业扶贫工作成效,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在贫困村发展扶贫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鼓励贫困户积极参与,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巩固脱贫成果,确保脱贫攻坚战圆满收官,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是必要的。

二、2016年以来,水利厅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的三农资金政策要求将水利扶贫资金分配向贫困地区倾斜,自治区安排资金不直接安排到项目,采用切块下达,赋予县级项目资金安排自主权,大力支持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和四不摘要求,服务好脱贫产业发展。2016-2019年,全区下达48.64亿元用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为农村农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强水利支撑。资金下达后,水利厅加强水利扶贫资金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先后印发《关于加强水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水利厅关于贯彻落实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市县规范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健全了制度。建立水利厅对口联系14个设区市的督查工作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督导检查;委托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水利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加强跟踪问效。同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开展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将水利扶贫项目列入绩效考评,建立问责机制和奖励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水利厅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的三农资金政策要求,持续加大贫困县、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服务扶贫产业发展。积极指导市县积极开展水利扶贫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水利扶贫项目建设进度,为不断夯实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为贫困村扶贫产业发展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目前,北海市洪潮江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总江水闸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通过改造、配套、升级、创新等措施,统筹解决工程存在的卡脖子、标准低、不配套、运行安全隐患等原因导致的灌溉保证率低、配水控制难、维修养护成本高等问题。

感谢自治区人大代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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