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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9757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30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4〕130号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9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02427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4〕130号​)

2024-04-29 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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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挺、朱雨、覃钰、杨崇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北海市合浦县白沙河防洪治理工作,解决“白沙河沿岸排洪难”问题的建议(第2024271号),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自治区高度重视合浦县白沙河治理工作。2021年以来,累计安排中央和自治区资金7725万元用于合浦县白沙河治理,共实施了6个治理项目,目前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2023年白沙河发生超标准洪水后,自治区水利厅多次赴合浦县开展帮扶指导,深入调研白沙河行洪难问题,指导白沙河系统治理,从堤型结构、岸线布设、优化方案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加快白沙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推动完善白沙河防洪体系建设;多次向水利部沟通汇报,争取获得中央资金支持。

  二、我区永久基本农田已依法划定并落实到地块,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要求。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有关政策规定,当前国家层面允许调整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形主要分为两种,一是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二是在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开展必要的灌溉及排水设施、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涉及少量占用或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据了解,目前国家层面正在制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促进集中连片,待国家正式印发后,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

  三、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吸收采纳你们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白沙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着力解决“白沙河沿岸排洪难”问题。一是加强对白沙河在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督导帮扶,优化施工组织,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项目尽快完成并发挥效益。二是指导北海市和合浦县水利局加快完成白沙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计划安排4079万元用于提升白沙河防洪减灾能力。三是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导北海市和合浦县水利局做好项目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符合国家允许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情形的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国家允许调整永久基本农田情形的做好选址优化,切实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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