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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72966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63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3〕163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28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63号)

2023-05-30 16:2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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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世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湘江西源流域全州县灌区工程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县是全国商品粮生产基地县、国家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县。一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高度重视全州县灌区工程建设,2023年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财政4680万元水利资金支持全州县磨盘灌区、灌江灌区等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代表们提出的拟规划建设湘江西源流域全州县灌区工程,规划设计总灌溉面积约70万亩,项目建成后可对解决区域农业灌溉缺水问题,改善城乡供水条件、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前,自治区已下达400万元自治区前期工作补助资金支持桂林市开展桂林市水资源配置提升工程规划,工程开发任务拟以漓江补水为主,兼顾灌溉、防洪、生态活水及供水等综合利用,其中灌溉任务包含湘江西源流域灌区建设内容。自治区水利厅将继续加强指导好桂林市做好湘江西源流域灌区工程规划工作,加强向水利部的汇报沟通,争取将该工程纳入《全国农田灌溉发展规划》。

三、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将加大对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力度,指导地方尽早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向水利部、财政部等的汇报沟通,推动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发挥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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