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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7241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1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55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3〕155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17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55号)

2023-05-29 09: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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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罗城河湖连通及县城区生态补水工程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财政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高度重视罗城县水安全保障工作,2022年累计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水利项目资金13932万元,主要用于罗城县中小河流治理、重点水源工程、水土保持、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新建小型水库、水利救灾等水利项目,2023年截至目前,累计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水利项目资金9568万元,有力支持罗城县板阳东水库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高县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考虑到罗城河湖连通及县城区生态补水工程目前尚处于初步规划论证阶段,相关成果还有待进一步分析论证。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商河池市水利局加强指导罗城县开展项目前期规划工作,根据前期工作进展及研究成果,纳入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划,争取项目及早开工建设并发挥效益。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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