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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71542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47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3〕147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8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47号)

2023-05-29 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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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忻城县福六水库工程纳入广西“十四五”重点水利项目规划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厅高度重视忻城县福六水库建设相关工作,安排100万元支持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同时强化规划支持,将福六水库工程建设纳入广西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中,为工程的争取资金、建设提供了规划依据。

二、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等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福六水库的支持力度,一是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继续加大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的沟通汇报力度,争取将福六水库建设列入国家新一轮中型水库建设实施项目清单,积极争取落实中央资金支持。二是进一步加大对福六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的指导力度,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报告编制中优化水库的建设方案,充分发挥效益。三是加强指导力度,激励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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