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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7102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9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44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3〕144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9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40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3〕144号)

2023-05-29 16: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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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兵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桂林新区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项目支持力度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相思江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目前不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范围,但可通过争取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安排的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中小河流治理等项目解决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的部分建设资金。

二、关于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申报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申报、组织实施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具体由水利、财政部门牵头开展,按照“自下而上、公开自愿”的原则逐级申报。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体,整合水利、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资源,编制实施方案,并上报至市级水利、财政部门;市级水利、财政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复核后报送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自治区水利厅、财政厅通过竞争遴选方式,对申报县进行排名并按照我区获得名额数报水利部、财政部审核确定。我厅支持临桂新区开展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三、关于支持相思江河流治理

根据2022年4月水利部高质量推进中小河流系统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和《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办建设〔2022〕206号)要求,从2023年起全面落实“一条河一条河治理要求”,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开展整河流治理。为支持相思江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建设,我厅已将相思江河道治理纳入了2023年中小河流(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系统治理项目清单,并已下达中央水利发展资金4782万元。下一步,我厅将加强帮扶指导,督促加快推进相思江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如期完成相思江整河流治理目标任务。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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