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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37012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7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79号提案的答复(桂水函〔2023〕140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3〕140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7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79号提案的答复(桂水函〔2023〕140号)

2023-05-27 16: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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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懿格委员:

您提出《关于支持广西桂西北红水河和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全面助力河池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红水河灌区、龙江河谷灌区(以下简称“两大灌区”)工程前期工作推进和建设,两大灌区已列入国家《“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为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创造有利条件,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自治区资金3610万元支持两大灌区开展前期工作,其中2023年安排800万元。同时,我厅积极向水利部汇报沟通,并指导河池市水利局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2020年3月、2022年10月印发了红水河灌区、龙江河谷灌区工程规划技术审查意见,其中龙江河谷灌区可行性报告建设方案已通过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技术咨询,为自治区下达两大灌区工程建设停建令和进一步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创造条件。

下一步,自治区水利厅将继续加强指导河池市水利局加快两大灌区前期工作推进,争取2023年底前完成可行性研究编制和报审,并给予河池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补助支持;在两大灌区前期工作满足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遴选要求后,水利厅积极支持河池市申报纳入自治区层面重大项目清单统筹推进;同时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加强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相关部委汇报沟通,争取将两大灌区列入国家新一轮重大水利工程项目开工建设清单和国家资金支持,尽早开工建设并发挥效益。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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