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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对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23号建议的答复

2019-05-23 10:57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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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如帅、徐迪克代表:


  你们在自治区人大第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批复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规划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厅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必将有力促进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的前期工作。红水河灌区涉及河池市南丹、天峨、东兰、巴马、大化、都安6县,灌区所在区域田高水低,缺乏修建水库工程的地形和水文条件,经济发展和扶贫产业实施缺乏供水保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桂西北片区中红水河流域的工程性缺水问题,拟从龙滩水库、岩滩水库及红水河沿岸进行分散供水,解决62.79万亩灌溉问题。灌区所涉及区域集“老少边山穷”于一身,是广西脱贫攻坚的主战场,项目的实施将为区域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因此,加快推进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是非常必要的。


  二、自治区水利厅高度重视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前期工作的推进。20166月,我厅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桂发改农经报〔2016〕432请求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该项目纳入国家规划。经各方的共同努力,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列入了全国《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自治区政府批复的《广西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2018年6月,我厅协调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对《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规划报告》(咨询稿)进行了咨询,并印发了咨询意见;期间,我厅党组成员陈发科总工程师带队到设计单位、河池市督促指导项目加快修改完善报告,12月,我厅已将《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规划报告》(送审稿)送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请求尽快组织审查。


  三、根据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精神,新建大型灌区项目由自治区层面负责审批。为加快桂西北扶贫治旱红水河灌区工程规划报告审查,今年3月份我厅陈发科总工程师再次带队到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请求加快项目审查,经协调,项目将于近期安排审查。下一步,我厅将印发规划审查意见,并督促指导地方政府加快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编制等工作。


  四、为加快项目推进,我厅共安排自治区本级前期工作经费850万元(其中2017年500万元、2018年150万元、2019年200万元)支持开展红水河灌区工程前期工作论证。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视项目推进情况继续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同时,适时向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汇报,积极争取中央对项目建设的支持,尽早开工建设并发挥效益。


  衷心感谢你们广西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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