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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601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18-10-08 10:47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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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根据自治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交办的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个人提案从黑臭水体整治难谈加强‘河长制’落实机制的提案”,经研究,现就相关内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全面推行推动河长制长制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部署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科学谋划方案、周密部署实施、高位推动落实。全区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同心协力、真抓实干,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在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


  (一)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按照中央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我区已于2018年6月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比中央要求提前了半年。自治区、14个设区市、111个县(市、区)和7个经济技术开发区、1223个乡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全部制定实施了河长制工作方案;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河长湖长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实行“双总河长制”,全区共落实各级总河长2710名,各级河长25861名、湖长94名,实现全区江河湖库河长制湖长制全覆盖;县级以上河长制办公室全部设立运转,还有1077个乡镇结合实际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落地见效。


  (二)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全区江河湖库名录调查全面完成,18936条江河、19个湖泊、4556座水库建立了一河一档、一湖一档、一库一档。“一河(湖库)一策”方案编制实施工作已基本完善,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西江干流、柳江干流、郁江干流、桂江干流“一河(湖库)一策”方案已完成编制印发实施。组织完成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工作,共排查发现排污口1928个,其中规模以上排污口708个,规模以下排污口1220个。对规模以上排污口全部实施监测。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制定印发了广西河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意见和建设方案,正在抓紧构建全区统一的标准数据库,部分试点市县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已投入试运行。


  (三)贯彻落实六大任务。对照中央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结合广西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广西《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中对六大任务以清单方式提出29项具体措施,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为开展考核评估通盘考虑。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有分工、各具使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系统性网格化工作格局,达到“部门联动、合而长治”的改革目的。当前,重点是抓好江河湖库问题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六大任务贯彻落实要求,以“一河(湖库)一策”为抓手,确定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在各级河长组织协调下,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各负其责,抓好问题整改,逐项销号。


  二、主要做法


  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我区严格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将该项工作放在事关全局的战略高度来抓,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广西的重要举措来抓,经过全区各级各部门一年多的努力,我们如期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目标。在此过程中,我们也初步探索出一些符合广西实际、体现广西特色的工作方法。一是抓好方案出台。在吃透中央文件要求基础上,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工作方案》,突出广西特色,搭建起广西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相关做法获全国河长制工作简报刊载。二是坚持高位推动。自上而下实行“双总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兼任;高规格成立各级河长制办公室,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任。三是注重任务落实。建立了主要任务落实责任清单管理制度,各级河长湖长和成员单位按照河长制湖长制主要任务和“一河(湖库)一策”五个清单职责分工安排,协同推进各项工作四是强化部门联动。建立了跨行政区河长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解决跨区域协调难点问题;各级河长湖长充分发挥统筹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和专项治理行动,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推进江河湖库综合治理。五是推行总河长令。5月28日自治区印发第1号总河长令,要求把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入推进“河长治污”。六是严格考核问责。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列入自治区党委督查室和政府督查室重点督查、绩效办年度绩效考核、市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七是强化督导检查。自治区总河长、河长带头开展巡河督导,开展自治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对口联系督查、自治区河长办旬督导检查,实施月推进会和红黑榜通报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三、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成效


  我区江河湖库众多,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繁重,存在缺人才、缺资金、缺设备等问题,特别是基层,但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管理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河长湖长认真履职,加大江河湖库管理整治力度。截至2018年9 月,全区各级总河长、河长累计开展巡河巡湖约92万人次;全区各市县共组织开展专项行动624次,重点打击和整治河道非法采砂、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网箱养鱼、倾倒建筑垃圾等非法行动,切实解决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万峰湖已累计拆除网箱面积554万平方米,累计拆除台网、地笼网等水上浮动设施747个,水质水环境持续好转;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玉林市、钦州市、北海市正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强力推进,已取缔拆除非法砂场175个,全流域完成清拆养殖场1.4万家,完成生态化改造养殖场2259家,清拆面积200万平方米,清理生猪约60万头、家禽10万余羽,完成直排口截污16475个,清理黑臭水135处;桂林市完成了漓江流域采石场整治和漓江截污整治工作,下大力解决漓江流域采石场破坏生态和河流污染问题。百色市印发《下雷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实施污水截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督促涉锰企业落实整改。2018年全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继续保持良好态势,40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5%;378个国控和省控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7.9%。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红利逐步释放,“金不换”的生态优势得到有力捍卫。


  四、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作出的“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要坚持把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作为基本方针,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基本目标,使八桂大地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重要指示,积极开展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狠抓实干、勇于担当、善作善成,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一是抓好主要任务落实。我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已全面进入“见行动”“见成效”新阶段,今后一段时间将突出抓好主要任务的落实,充分体现工作成效。督促各级河长湖长以“一河(湖库)一策”实施为抓手,根据确定的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履职担当,组织督导河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期限要求抓好实施,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整改销号,努力彰显工作成效。二是抓好总河长令贯彻执行。按照总河长令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各级河长湖长巡河履职的督查;加强对南流江等水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重点江河湖库强力推进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确保打赢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是大力度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河段不同时期的突出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分阶段分步骤积极推进专项治理,开展排污口规范整治、垃圾清理、固体废物排查、水产畜禽养殖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河道清障、非法采砂、非法排污清理等专项行动,跟踪督促落实问题整改,推动江河湖库面貌和水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加快监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江河湖库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执法监管体系,努力提升江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效能。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自治区河长巡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红黑榜通报制度,加大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和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强化考核问责和跟踪问效。对因履职不到位导致江河湖库水质水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河长湖长和成员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确保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六是推行奖优罚劣政策。设立自治区奖补专项资金,奖励补助工作进展较快、成效突出的市县,探索开展河长制工作示范县建设;继续实施“红黑榜”通报制度和考核问责制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七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关爱江河湖库、保护江河湖库的意识。积极拓展公众参与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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