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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24837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2年06月30日
标  题: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2〕180号)
发文字号:桂水函〔2022〕180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30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37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桂水函〔2022〕180号)

2022-06-30 10:3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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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玲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广西北部湾沿岸市县标准化海堤建设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广西沿海东起与广东接壤的英罗港,西至中越交界的北仑河口,大陆海岸线长1595公里,已建有海堤361处,海堤总长1209.5公里,其中已建成达标海堤317.4公里,占海堤总长的26.2%。大部分海堤工程建于六七十年代,缺乏科学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施工组织,工程质量参差不齐,有的年久失修、老化,对粮食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较大威胁。因此,开展北部湾沿岸市县标准化海堤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二、2016年以来,由于国家投资政策调整,中央暂停了对标准化海堤建设的资金安排,在自治区财力有限情况下,我厅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厅支持,落实自治区财政资金2.75亿元用于支持标准化海堤建设,有效提高了沿海地区抵御台风风暴潮威胁的能力。

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汇报,争取“十四五” 期间继续将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范围。同时,积极指导北海市及合浦县等沿海市县通过PPP、金融贷款、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能力,支持广西北部湾沿岸市县标准化海堤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水利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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