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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

2019-07-11 15:41     来源:广西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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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水利局,凤亭河水库管理处、那板水库管理处


  当前,我区正处于主汛期高温多雨时节,又恰逢中小学生暑期,正是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最关键时期,江河湖库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全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好水利部门分工职责,做好中小学生(儿童)溺水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各级水利部门和水管单位要做好重点水域溺水多发区的警示标志设置和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对标落实安全防护。要及时对辖区内的河道及水库、水闸、堤防、泵站等水利工程进行安全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加强安全监督管理。


  二、充分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优势。将中小学生(儿童)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工作内容加强巡河检查,督促、指导、协调相关管理部门(单位)按要求对桥梁、渡口、码头、游泳区、临水道路等重点水域和水工程设施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并加强监管。特别是溺水事件多发区域,乡镇、村级河长和巡河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民间河长、志愿者、河道保洁员作用,向沿河群众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和劝阻中小学生(儿童)涉水活动,形成江河湖库防范儿童溺水的安全网。


  三、加大防溺水警示和宣传力度。结合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告栏、村规民约等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对中小学生(儿童)防溺水工作进行警示宣传,增强安全防范思想意识。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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