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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1-522408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标  题: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的通知(桂河长办〔2021〕32号)
发文字号:桂河长办〔2021〕32号发布日期:2021年12月28日

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的通知(桂河长办〔2021〕32号)

2021-12-28 10: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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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河长制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第4号总河长令,根据《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评价标准(试行)》,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组织开展第二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评定工作。经自评初评、推荐申报、现场核验、审核评价和社会公示等环节,评定沙江河(竹排江A段)等100条(段、个)河湖为第二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评定为广西美丽幸福河湖的相关市县珍惜荣誉,接续努力,严格按照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录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切实加强对美丽幸福河湖的日常监管维护,巩固拓展河湖管理保护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请各地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的殷切嘱托,强化河湖长制,切实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争取建成更多的美丽幸福河湖,不断擦亮“广西山清水秀生态美”金字招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第二批广西美丽幸福河湖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2月28日

桂河长办〔2021〕3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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