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微信
|邮件系统| 简体版|繁体版
支持IPv6
无障碍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计划工作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2日
标  题: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第七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65号)
发文字号:桂水规计〔2022〕65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2日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下达2022年部门预算第七批水利投资计划的通知(桂水规计〔2022〕65号)

2022-09-12 11: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市水利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批复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部门预算的函》(桂财预函〔2022〕104号)以及自治区本级财政2022年计划安排的水利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经研究,现将2022年自治区水利厅部门预算第七批水利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本次共下达投资计划2000万元,项目类型包括水利建设工作激励、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两类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接到通知后,尽快将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各地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衔接(自治区财政厅已以桂整合〔2022〕29号下达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支付。

二、本次下达投资计划全部为涉农资金项目,脱贫县要按照自治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切实加快本辖区水利项目的建设实施。

三、各地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尽快开工建设,并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支付满足有关要求。2022年12月份前要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水利厅及财政厅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及取得效益情况。

四、各地根据本次配套下达绩效目标(详见附件5),切实做好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观念,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日常须对绩效目标预期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监控,重点核查预算尚未分解下达、项目尚未开工、项目执行进度明显滞后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尽快纠正问题,推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切实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2185121。

附件:1.2022年部门预算第七批水利投资计划汇总表

2.2022年自治区水利建设工作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3.2022年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激励资金投资计划表

4.2022年部门预算第七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总表

5.2022年部门预算第七批水利投资计划绩效目标分解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2022年9月12日

桂水规计〔2022〕65号(附件1-5).xls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